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持续巩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凝聚广大师生齐心协力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社团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团委正式注册备案并运行1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建设好。社团制度完善,党支部(团支部)政治引领好,有较强凝聚力,较好地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已经在上级党团组织注册备案并运行1年以上。
3.活动开展好。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社团活动有吸引力、感染力,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无舆情。
4.成员培养好。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社团成员模范遵守社团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在社团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应在所属范围内组织学生,认真宣讲通知精神,并将通知予以公告;
2.根据社团在一年中的表现,采用积分制,通过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对各社团平时指导教师授课、社团活动、社团平时训练以及社团参加大型活动的考核情况,并对其情况打分。
3.按照评选标准,本次评选采取自愿及推荐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择优推荐。各社团应认真组织填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将以上材料打包成文件夹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
4.参与“青春新职”微信公众平台网络支持度调查。(网络展示环节占总分数20%、平时表现占总分数80%)
5.校团委组织对拟推荐名单进行终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校团委
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
2024年11月